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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科学的文物保护理念,切实加强文物保护和安全工作,落实自治区文物安全培训暨文物保护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全区文物保护工作和文物安全大排查专项行动要求,包头市认真开展文物安全大排查工作。
此次文物安全大排查专项行动由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任组长成立全市文物安全大排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排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推进工作。由旗县区全面排查辖区内所有文物单位,市督导排查组重点排查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排查内容为文物保护单位文物本体保存现状、病害及病害程度,安防、消防、防雷设施情况;“十三五”以来,文物保护工程实施、专项经费使用、是否有滞留、挪用等情况;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落实情况;各级政府履行文物保护主体责任情况,文物专项资金纳入政府财政预算情况。
包头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成立4个督导排查组,自5月26日起,督导排查组深入各旗县区,彻底排查文物风险隐患,促进全市文物安全保护形势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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